根据(香港环境保护署)发出指示,(产品环保责任条例)(603章)进行徴收产品回收费用
由2018年8月1日起,各位购买电器用品,按下列产品收费:
(1)冷气机收:125元,即折下冷气机后,摆放门口,3-5天,等环保机构到场清理,因电器行已收了代缴费,期间不准找其他人收,摆进垃圾房,有电子监控,有登记地址查到
(2)雪柜(165元)收最贵
(3)洗衣机(125元)
(4)电视机(165元)
(5)电脑(15元)
(6)打印机(15元)
(7)扫描器(15元)
(8)显示器(45元)
如果你在7月尾前,购买上述产品,不收任何费用,弃置亦无所谓,要换机,大家记得2018年8月1日开始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