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衣男”拒捕袭警管武3罪成 判囚10月 被告陈以晋3罪罪成。资料图片 19岁“岳衣男”陈以晋去年9月15日游行后,疑为协助示威者逃离追捕,用“自拍棍”向督察头部挥下5棍,并在被捕时挣扎反抗,被控袭警、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拒捕3罪,法庭早前裁定他全部控罪罪成,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监禁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