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衣男」拒捕襲警管武3罪成 判囚10月

被告陳以晉3罪罪成。資料圖片 19歲「岳衣男」陳以晉去年9月15日遊行後,疑為協助示威者逃離追捕,用「自拍棍」向督察頭部揮下5棍,並在被捕時掙扎反抗,被控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3罪,法庭早前裁定他全部控罪罪成,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