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檢疫令被判刑 男子填假地址即時入獄3個月

深圳灣口岸。 資料圖片 港府於上月初推行《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規定14日內曾到訪中國人士須強制接受14日的隔離檢疫,惟一名香港市民本月初涉嫌向入境大堂職員虛報住址,被控一項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罪,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改口承認控罪,裁判官直斥其行為自私,打擊社會,白白浪費醫護人員的努力,終判其即時監禁3個月,成首宗政策推行以來被判監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