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部署国安法执法

李家超:涉及人力资源培训三方面

全国人大会议上周四大比数通过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港区国安法,出手打击香港黑暴、“港独”、本土恐怖主义及外部势力干预的问题。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日前接受香港文汇报专访时表示,虽然现时未有具体条文,但特区政府已在人力、资源和人才方面作准备和规划,亦在审视外地国安法的经验,为制定政策作配合。他又指,不论条文具体内容为何,都须符合基本法列明的普通法原则。

去年6月开始,暴力事件不断升级,更出现炸弹、枪械,令香港有恐怖主义风险,“港独”、“自决”问题,加上外部势力肆无忌惮干预香港事务,令社会动荡不安,李家超认为,港区国安法立法正正处理这一系列问题,“经过一年暴乱日子,大家都想回复正常,(立法)是有迫切性的。”

港区国安法立法后,将会在港公布实施。由于条文未公布,有人趁机煽动恐慌,抹黑立法后将动辄得咎。李家超表示,虽然法律条文仍在制定中,但人大立法《决定》和说明已清楚讲明原则,包括有关工作和执法都要按法律进行,要符合法律权限,并要按法律程序处理。

无碍司法独立普通法原则

“法例打击的是绝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人,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其合法权益会获得充分保障。”他说,说明中指明“不得侵犯香港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即是不止个人,组织和商业方面亦受保障。”李家超并强调,立法没有改动基本法,当中所保障的自由和权益,及整个社会的机制运作也不会改变,包括不影响香港现有的司法独立及终审权。

李家超并指出,基本法讲明香港奉行普通法,无论港区国安法的条文如何制定,也须符合普通法原则,例如在法庭处理有关案件时,要判断被告有无构成刑事罪行,除了行为之外,还要有犯法意图;又例如普通法中要无合理疑点才能定罪等,“不论由谁执法,都会符合法律要求。”

虽然有法例不等于无犯罪,但李家超表示,当执法能力和法律健全,对打击、预防、惩治罪案发生一定更加有效,从而令有关罪案的破坏力和规模大大减少。正如警方近日加强执法力度,就令黑暴重临的几宗示威冲击的影响大幅下降,“若有更充实法律,令警方的行动可以更有把握,更能制止有关罪案。”

思考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

至于保安局方面的准备工作,李家超分析,保安局及有关执法部门要做几方面准备,一是要有足够人手去执行有关工作及法例要求;二是要调动资源,考虑法例整体会涉及哪些部门,大家如何互相合作与配合,并思考有关合作平台和系统等机制;三是人才的挑选,要找出有热诚、有求进精神、有思考和分析能力的人负责有关工作。

他坦言,特区政府的执法部门过往主要做城市治安,在国家安全方面,最为社会所知就是2018年取缔“香港民族党”,当中亦有搜集证据经验等,但始终未有广泛做有关国家安全的工作,故需要再培训,他对此有信心。

参考境外经验订配合政策

除了立法后的日常工作,政府也会研究内地、澳门以及外国的国家安全法律经验,并配合港区国安法,尽快做好政策制定。

被问到会否担心有人借港区国安法煽动恐慌、鼓动市民上街,再以大型游行作为冲击暴行的掩护,李家超表示,无论谁在幕后推动、谁在组织,警方都会打击违法行为,做好情报收集、预防和部署,准备足够人手和不同预案处理不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