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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政事务局前局长何志平被控贿赂非洲官员案,美国纽约联邦法院在当地时间周二完成第7日审讯,何志平放弃自辩,控辩双方亦已完成结案陈词,并由法官引导12名陪审团,美国时间周三早上10时交由陪审团退庭商议。
陪审团裁定,8项控罪中有7项成立,最高刑罚为入狱65年,最高罚款是165万美元。法官将于明年3月中判刑。
报道指,何志平闻判后神情呆滞,返回囚室时对在场的香港记者说“预咗,都系咁”,然后逐一与辩护律师握手后离开。
现年69岁的何志平涉及为中国一家主要能源公司,向非洲国家查德和乌干达的政府高层人员官员行贿,以图获取当地的石油生意,2017年11月在美国纽约被捕,并被拘禁1年,何志平虽然5次申请保释,但都被拒绝。
案件在2018年11月26日于美国纽约开审,控罪指何志平代表中国华信能源公司向查德总统、乌干达外交部和塞内加尔的重要官员行贿,涉及290万美元,其中他被指将200万美元放于一礼物盒内,给予查德总统伊德里斯代比,惟被对方拒收。
何志平被控1项串谋违反《海外反腐败法》、4项违反《海外反腐败法》、1项串谋洗钱和2项洗钱罪名,最高可判监85年。何志平否认全部控罪。与何志平一同被捕的塞内加尔前外长谢赫加迪奥,转作污点证人指证何涉嫌行贿,并获法院接纳撤销其控罪。
2002年,当时是香港艺术发展局主席的何志平,获时任特首董建华委任为民政事务局局长。他在任内推动乡郊代表双村长制、赌波合法化、以及举办奥运马术赛等工作。何志平2007年卸任局长后,获发金紫荆星章。他后来加入中华能源基金委员会,并于2013年担任中华能源基金会秘书长。
何志平本身是眼科医生。他中六时以奖学金到美国修读音乐,及后转修化学,并在大学毕业后入读医学院,1976年取得美国范德堡大学医学博士,1984年回港到香港中文大学任教,1988年成为全港首位眼外科教授。
何志平由1993年担任第8届全国政协委员特邀香港人士,一直续任第9、10及11届全国政协委员,至2013年才没有继续担任。他亦在香港回归后,曾担任临时市政局的委任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