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政策司法复核开审

长洲居民郭卓坚。网上截图

 

有市民就丁屋政策提出司法复核,高等法院开庭审理,预计需要八天。

今次司法复核由长洲居民郭卓坚和社工吕智恒提出。代表他们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表示,丁屋政策歧视女性及非新界原居民,属于违宪。他指70年代,时任新界民政署长黎敦义曾指,丁屋政策只是临时房屋措施,非原居民权益。

李柱铭又指,就算政府引述《基本法》第40条列明新界原居民的合法权益受保障,条文并无提及丁屋政策,质疑丁屋是传统权益的说法。

而《基本法》第120及122条反映,中英政府讨论香港前途时曾考虑土地契约问题,但丁屋政策同样无写入宪法,相信是有意留白,让今日政府决定政策存废。

若按《基本法》第25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港府应废除违反人权的丁屋政策,又指留意到部分丁权持有人兴建丁屋出售后再申请公屋,不单增加政府压力,亦对轮候公屋的市民不公平。

案件答辩人之一、乡议局主席刘业强有到庭听审,他指相信今次审讯可以消除大部分人对丁权的疑虑。

案件答辩人还包括地政总署署长、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等,案件星期二在高等法院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