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今日(2日)舉行例行記者會,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過去兩日警方共拘捕420人,年齡介乎12至81歲,涉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藏有攻擊性武器、非法集結、刑事毀壞、拒捕等罪名。
郭嘉銓表示,被捕的人士中最年輕的只有12歲,正在讀小學,涉嫌除夕夜在太子彌敦道非法集結。他對大批年輕人犯法被捕表示擔心,對不法之徒鼓吹年輕人犯法的行為感到卑劣,強調「汽油彈裡面沒有溫柔,只有刑事責任」,對於違法人士,警方會嚴正執法,沒有人能例外。
郭嘉銓還說,在彈藥使用方面,12月31日警方共使用催淚彈23發,橡膠彈15發,布袋彈1發。1月1日使用催淚彈7發,橡膠彈9發,布袋彈1發。另外共有4名警員受傷,包括一名警員元旦晚上在旺角被暴徒用硬物和拳頭襲擊,導致頭部受傷,目前仍然留醫。
暴徒塗污高院攻擊法官嚴重損害法院權威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昨日有暴徒用油漆塗污高等法院並對法官進行人身攻擊,嚴重損害法院的權威,更加影響市民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郭嘉銓強調,警方會嚴正執法,已將案件列作「刑事毀壞」,交由中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調查。
郭嘉銓指,暴徒無差別圍毆市民,不斷挑戰法治底線。去年12月1日,有市民在旺角清理路障時被暴徒用渠蓋襲擊頭部,當即倒地。警方經過調查於12月31日以意圖傷人罪及非法集結罪拘捕3名男子。昨日再有市民在天水圍只因與暴徒爭執便被暴徒圍毆,郭嘉銓形容暴徒的行為令人髮指,表示警方會繼續嚴正執法。
郭嘉銓續指,警方昨日中午先後於灣仔區及東區拘捕5名男子,被捕人士年齡最細13歲,涉嫌藏有伸縮棍、槌子、士巴拿和鐵蓮花等攻擊性武器。
主辦單位無法控制局勢才叫停元旦日遊行
香港警察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表示,由於主辦方「民陣」無法控制遊行中出現的暴亂局面,基於公共安全考慮,警方才叫停元旦日的遊行。
吳樂俊表示,希望集會遊行和平進行,而且無論是遊行開始前還是期間,都與民陣保持溝通。但是開始不到2小時就已經開始暴力事件,有銀行和咖啡店玻璃被破壞。而同事進行拘捕的時候,有人投擲硬物。而在警方撤退時,都有暴徒繼續破壞堵路,警方判斷下無法安全進行。
吳樂俊強調,和平遊行被暴徒騎劫,他們會以遊行市民作掩護,在人群中搞破壞。警方與主辦單位一直有溝通,也表明了6點15之前不會有行動。實際上,警方直到6點半才開始進行行動。至晚上7時才在遠離遊行路線的地方使用催淚煙進行驅散。期間,警方沒有阻止和平市民離開現場。
吳樂俊說,由於銅鑼灣有人聚集,警方在該地設立防線,並且多次舉旗警告。到了8點,警方才截停現場聚集的人士。他強調,只要在多次警告下都沒有離開,都要受到截查,沒人有特權。警方一共截查464人,經過初步調查當場釋放專業記者等177人,最終拘捕28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