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科技成为警方爱用的办案利器,但许多人担心,一旦辨识错误就可能会让无辜民众被捕;执法单位与维权团体恐因相关争议对簿公堂。
人脸辨识系统利用生物特征辨识软件,绘制影片或照片中的人脸特征;然后系统就会尝试在数据库中比对这些资料,确认此人身分。
警方经常透过人脸辨识科技,在数百万张照片中找到可疑罪犯与目击者;相关科技也被用在表演场地与学校等公共场所的监视系统,以及特定场所的门禁系统,早已与民众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
尽管丕优民调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近期公布民调显示,逾半数国人相信警方会负责地使用该科技,加州还是通过新法,暂时禁止该州警方透过可穿戴相机使用人脸辨识科技。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也于10月31日提出诉讼,要求联邦调查局(FBI)、司法部及联邦缉毒署(DEA)交出相关纪录,以供检阅是否有任何在全国范围内秘密监控之嫌。
目前联邦法规没有关于商业或政府使用人脸辨识科技的相关规定,因为该科技引发违反宪法第1、第4、与第14修正案的疑虑。
国会审计处(GAO)报告称,FBI所属“人脸分析比对评估”(Facial Analysis, Comparison, and Evaluation,FACE)单位可用之数据库中,有逾6亿4000万张人脸照片可供搜查,包括联邦与州政府数据库中的驾照与护照申请人照片。
乔治城大学(Georgetown University)隐私权专家曾估计,逾1亿1700万美国成年人都被纳入在执法机构使用的人脸辨识网络中,其中非裔比其他族群更容易受到审查。
麻省理工学院(MIT)两位研究人员2017年公布名为“性别差异”的报告,显示使用度最高的人脸辨识系统存在偏见。
该报告称,微软(Microsoft)与IBM的人脸辨识系统更擅长辨识白人男性的脸部,而非肤色较深的族群或女性;另一项研究也发现,亚马逊(Amazon)人脸辨识技术Rekognition存在类似问题。
退休警察迪斯(Tim Dees)称,民众普遍担忧相关单位过度仰赖没有判断力的机器进行决策;“民众惧怕这些系统,因为无法与它们讲理,更不愿让自己的命运被机器掌控。”
迪斯说,执法机关使用的所有科技,过程中都应有人员操控;由机器排除数据库中的其他纪录,找出目标嫌犯资料后,就必须由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情境”比对其他资料,例如年龄、身高、体重、种族等,然后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电子边疆基金会(EFF)监事诉讼部门主任珍妮佛‧林奇(Jennifer Lynch)说,人脸辨识相当“专制地监视”;她说:“我觉得这种科技很可怕;你不会知道谁在监视自己的一举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