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深夜23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稱,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涉嫌違法,目前正接受國家監委監察調查。8日凌晨,公安部召開黨委會議,通報孟宏偉收受賄賂、涉嫌違法接受國家監委監察調查情況。公安部黨委一致認為孟宏偉涉嫌違法接受調查,完全是其一意孤行、咎由自取的結果,一致表示堅決擁護、堅決支持對孟宏偉涉嫌違法進行監察調查。會議要求,要堅決徹底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並要依法查處涉嫌與孟宏偉共同收受賄賂人員。
公安部網8日發佈消息稱,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8日凌晨主持召開公安部黨委會議,通報孟宏偉收受賄賂、涉嫌違法接受國家監委監察調查情況。會議指出,對孟宏偉收受賄賂、涉嫌違法進行監察調查非常及時、完全正確、十分英明,充分表明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和將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充分表明了法律面前沒有特權、沒有例外,任何人只要觸犯法律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要堅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要讓法律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自覺用法律制度規範和約束權力,堅持秉公用權,絕不允許以權謀私。
會議要求,要深刻認識孟宏偉收受賄賂、涉嫌違法對黨和公安事業造成的嚴重危害,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緊緊盯住易滋生腐敗的重要領域、關鍵環節、重點崗位,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力度不減、尺度不鬆,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堅定不移反對腐敗,堅決徹底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一刻不停歇地深入推進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內地微信公眾號「政知圈」指出,孟宏偉曾是周永康的下屬。文章稱,2002年12月,周永康開始兼任公安部部長一職;2003年6月,孟宏偉作為部長助理陪同周永康去往浙江考察;2004年4月,孟宏偉升任副部長、黨委委員,成為周永康的副手之一;2004年7月,公安部舉行副總警監警銜授銜儀式,周永康向四個人頒發了警銜命令證書,孟宏偉便是其中之一。
公安部重申對腐敗「零容忍」
公安部黨委會議要求,要做到管理監督無死角、全覆蓋,注重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要高度重視家風建設,嚴格要求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切實做到廉潔自律、廉潔治家,真正過好家庭關、親情關,「零容忍」對待身邊的腐敗,着力築牢預防和抵制特權腐敗的堅強陣地。會議還強調,要堅決貫徹黨中央精神和要求,組織工作專班,依法查處涉嫌與孟宏偉共同收受賄賂人員。
落馬之前,孟宏偉在公安部網站「領導信息」一欄中排名第三。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報道,孟宏偉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公安部第二個落馬的副部長。2013年12月,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2016年1月,李東生因犯受賄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首例直接通報「涉嫌違法」
值得關注的是,相較於其他「老虎」的通報內容,孟宏偉的落馬通報內容明顯較短。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記者梳理,在今年3月國家監委組建後落馬的多名中管幹部中,其通報表述基本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像孟宏偉這樣直接被通報「涉嫌違法」、由「國家監委監察調查」的尚屬首例。
另據公安部網站消息,在官方公佈孟宏偉落馬消息的一周前,9月30日,公安部曾召開公安部黨委(擴大)會議,特別強調「從嚴治黨」。針對重點單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堅持嚴字當頭,健全制度機制,加強日常監管,對發現的問題依規依紀嚴肅查處,對屢屢發生問題的單位予以嚴肅問責。
中國紀檢監察報曾發表文章稱,公安隊伍是紀律部隊,必須以更高標準、更嚴尺度,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從嚴治警關鍵是從嚴治「長」,加大紀律審查力度,重點抓好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