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首開先例 允大學明星學生運動員雇經紀人

加州州長紐森30日簽署法案,允許大學明星學生運動員雇用經紀人,協助與贊助商簽約。 美聯社

加州州長紐森30日簽署法案,允許大學明星學生運動員雇用經紀人,協助與贊助商簽約。加州這一開全國先河的法律定2023年實施,但將顛覆美國業餘體育運動的格局,並因無視「國家大學體育協會」(NCAA)的規定而面臨司法挑戰。

紐森表示,他們的法律是要為大學的學生運動員提供更多的公平,使學生運動員把他們創造的財富與學校共享。批評者認為,明星級學生運動員為大學帶來財富,但他們卻得不到應有的資助,贊助的錢都讓校方得去。大學運動員多為非洲裔大學生。

紐森州長表示,其他有才智的大學生無論是文學、音樂還是技術領域,都能從他們的特長和努力中賺到錢,而體育生卻被禁止靠特長賺錢,但他們的大學卻從他們身上獲利巨大,運動員卻付出了健康、學業和專業的代價。

紐森預計,加州的法律也會被其他州效仿。但法律在州議會通過後,NCAA呼籲紐森否決,認為該法將抹殺業務運動員與專業運動員的區別,使加州獲得不公平的招生優勢,他們將採取進一步的舉措,但NCAA沒有說明是何措施。

NCAA表示將修改有關運動員賺錢的規則,但指出任何修改都要通過NCAA,而不是由各州自行立法。

加州的法律對公立和私立大學都適用,但不適用於社區學院。儘管法律是涵蓋所有的運動,但最賺錢的運動是美式足球和籃球。

學生運動員不領薪資,但法律規定,學校不能剝奪他們的獎學金,如果他們與贊助商簽約,也不能把他們趕出運動隊。但法律也規定了限制,即學生運動員簽約不得與校方的合約衝突,如校方與Nike公司簽約後,運動員就不能與Nike的競爭對手Under Armour公司簽約。

允許學生運動員通過勞動和比賽獲益,被認為是經濟公平與民權的一部分,加州法律的提案人、非裔的州參議員布萊德福德表示,大學的多數運動員是非裔,法案關乎到許久以來都沒解決的公平問題。

加州首開先例,允許大學運動員雇用經紀人和簽贊助合約。 美聯社
加州首開先例,允許大學運動員雇用經紀人和簽贊助合約。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