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参议院外委会25日通过“台北法案”(TAIPEI Act),近日公布的最新版本调整不少内容,新增“国会意见”认为美台应进行双边贸易谈判;但在授权行政部门针对与台断交国家所采取的行动,文字不如原本强烈,新版本也未要求国务院提出报告。
台湾上周与所罗门群岛、基里巴斯断交后,美国多位议员促国会尽快通过“台北法案”,美国参院外委会25日审议“台北法案”等多项法案,议员以口头表决通过;法案尚待参、众两院通过后,才会送交总统签署。
参议院外委会亚太小组主席贾德纳(Cory Gardner)与跨党派参议员联合提出“台北法案”,5月23日的版本,授权行政部门可采取降低外交关系或以减少援助等方式,回应与台断交的邦交国,并要求美国国务院定期就协助台湾维系邦交关系及强化与非邦交国关系所做的努力向国会提交报告。
但参院外委会通过的9月26日版本,已不见授权美国研议调整对伤害台湾国家的援助等文字,也未要求国务院针对台湾的国际承认问题报告美国所采取策略。
9月26日版法案中,“国会意见”(sense of congress)认为,美国政府应该支持台湾与印太区域与全世界国家强化其官方关系与非官方伙伴关系。
其中指出,对于与台湾加强或提升关系的国家,在符合美国利益的适当情况下,美方可考虑增进与该国在经济、安全与外交方面的交流。
而对于采取重大行动伤害台湾的国家,在符合美国利益的适当情况下,美方可考虑减少与该国在经济、安全与外交方面的交流。
法案指出,美方因某国加强或伤害与台关系,而采取增进或减少与该国交流的行动之30天前,国务院应与适当委员会进行磋商。
不过,调整后的版本新增一项“国会意见”,即美国应与台湾进行双边贸易谈判,以达到一项符合共同经济利益,并能保护美国劳工,以及有利于美国出口商的自由贸易协定。
9月26日版本的法案也保留要求美国总统应依据“台湾旅行法”鼓励美国高阶官员访台,以及美国有责任协助台湾参与国际组织等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