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新版权法 转载新闻须收费

传统媒体巨大胜利 网站需主动删侵权内容

极具争议的《数码单一市场版权法案》昨日欧洲议会以大比数通过,法案不但要求Google News等网上新闻聚合平台向新闻出版业界支付费用,同时亦规定YouTube和facebook等平台必须与版权持有人合作,删除并禁止用户上载侵犯版权内容。今次表决可说是传统媒体和娱乐产业的巨大胜利,不过批评者则担心新例会被一众“版权流氓”滥用,更会严重打压网上创作自由,甚至变相成为言论审查。欧洲议会稍后仍需与5月已经通过类似法案的欧洲理事会商议,调停双方版本分歧之处,新例才会正式生效。

7月在欧洲议会表决《数码单一市场版权法案》时曾经被否决,原因是当中的第11条和第13条存在极大争议。在原先版本中,第11条要求当Google News或fb等转载其他网站内容的摘要或提供连结时,需向内容发布者支付费用,因此被简称为“连结税”;至于第13条则要求各网络平台审查用户上载的内容,一旦涉及侵权,网站需为用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被简称为“上载过滤器”。

法案版本昨日通过,两项条款均较原先略为宽松,其中第11条豁免了单纯转发连结等行为;第13条则豁免网站法律责任,但仍然要求网站研发有效技术,完全隔绝所有侵权内容。

科网企:构成“灾难性”打击

Google等美国科网巨企及网络自由团体警告,新例将对全球网络生态构成“灾难性”打击。例如如果根据第13条要求,各平台将需主动审查所有用户上载的内容,以现时每分钟上载到YouTube的影片超过400小时计,研发有关系统需要巨大成本,并非中小型网站能负担,同时审查机制亦可能遭滥用,用作过滤政治性资讯,损害言论自由。

网民亦担心,日后即使上载用作恶搞的电影截图,也可能误堕法网。

欧委会:踏出必要的一步

欧盟委员会欢迎表决结果,指欧盟版权法例现代化已踏出必要一步。德国籍欧洲议会议员大众强调,新例会在维持网络自由环境的同时,让原创者及记者获取适当收入。欧洲杂志媒体协会直言,昨日是独立媒体及民主制度的“美好一天”,称新例可在避免扼杀网络竞争的情况下,令欧盟版权法得以现代化。 ■法新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