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黨」(右一及二)與顧客在港鐵站交易。
劉德華跨年演唱會早前發生「排隊黨」傷人血案,事後雖改由網絡銷售,惟炒賣風氣不變。事實上,香港有法例監管「炒黃牛」,任何持以高於官方價售賣「持牌公眾娛樂場所」的門票,均屬違法,但因條例豁免康文署轄下場所包括紅館(香港體育館),在無王管下,令「炒黃牛」方式百花齊放。記者近日就在港鐵站直擊「黃牛黨」交易過程,短短數分鐘已接觸兩名買家。不過,在這類平台交易門票,買賣雙方並無保障,更較難向所屬平台等追究責任。法律界人士指當局須盡快修例,才可堵塞炒風。
現時雖有《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監管「炒黃牛」,惟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因條例豁免康文署轄下場所包括紅館,加上條例過時,刑罰過輕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故建議政府盡快修例,才可壓制炒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