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犯偷窃50美元判囚终身 修例后准假释

肯纳德(网上图片)

美国阿拉巴马州一名青年因偷窃50.75美元而被判终身监禁,身陷囹圄36年后即将重获自由。

1979年,18岁的肯纳德(Alvin Kennard)因擅闯一间空置的服务站,触犯了3项非暴力二级盗窃罪,被处缓刑3年。至1983年又持刀抢劫面包店50.75美元,虽无伤人,但那是他第4次犯法,按当年阿拉巴马州的《惯性重罪触犯法》,四度犯法只能判处终身监禁兼不准假释,翌年开始服刑。该法例于2000年初已修订,容许假释,惟该法例不设量刑更改追溯期,所以肯纳德的个案没有自动列入重审。直至一名法官对肯纳德被重判至不能假释感到奇怪,现年58岁的肯纳德才获重审。按当地现行法例,同一罪行最高判囚21年。

助理地方检察官周三(28日)表示,法官考虑到肯纳德狱中行为良好,决定更改他的刑期为已服刑的年期,亦即他可于这数天获释。肯纳德的亲友在法院闻讯皆喜极而泣。肯纳德出狱后将做木匠维生。

肯纳德的律师克劳德表示,有逾250名同类情况的囚犯因没有律师提供协助,其案件仍未得到重审刑期。

(美国广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