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疏忽照顾“皮包骨” 官斥判囚10年也不够
女童凌润林(林林)3年前7岁时,疑被疏忽照顾致“皮包骨”及脑部永久受损变成植物人。案件经48天审讯,4女3男组成的陪审团20日一致裁定其父母分别忽略儿童罪及妨碍司法公正罪成。法官斥责被告行为令女童现在与死没分别,是同类案中最差,明言被告最高可判监10年,亦不足以反映今次案件的严重性,认为是时候就条例最高刑罚检讨。两被告还柙,法官21日听取求情,然后宣判。
两名被告分别是女童“林林”的母亲王荣汶(42岁),及父亲凌耀忠(52岁)。7人陪审团一致裁定王忽略儿童罪和两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全部罪成;凌就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罪成。
官:有需要检视罚则
控方在庭上讲述现时10岁的“林林”情况,指她已经变成植物人,须长期卧床。女被告的代表律师指,庭上曾传召专家指当时7岁的“林林”没可能有厌食症,律师指要时间了解再求情。男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指,被告承认自己是失败父亲,又指曾经向陪审团承认有说谎。
法官薛伟成形容此案为同类案件中最差,质疑照顾者明显是故意没有为女童提供食物及医疗照顾。女童现时已经变成植物人,同死没分别,余生都要这样度过,直斥被告剥夺了女童生存机会。
薛官又指,疏忽照顾儿童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但今次案件判囚10年不足以反映案件的严重性,认为有关罚则需要再检视,最后决定将案件押后到21日听取求情和判刑。
案情指,女童母亲曾于内地任职教师,2006年与其第二任丈夫即男被告结婚后,诞下女儿凌润林(林林)。到2014年11月,女童跟随妈妈来港定居,入读幼稚园,但5个月后“林林”辍学。及至2015年7月“林林”被母亲发现昏迷及无呼吸脉搏,抱往医院抢救。
医生当时发现“林林”身材相当瘦削,瘦骨嶙峋“皮包骨”,身体严重营养不良,更有多处伤痕及肌肉萎缩和皮肤坏死等,经进一步检查,再证实“林林”脑部永久受损,并由社工报警。
两被告涉隐瞒“林林”病历
两名被告事后因向医生、社工及警员隐瞒“林林”的健康状况及病历,最终被控妨碍司法公正,另外女被告更被加控忽略儿童罪,控罪指两人涉嫌于2015年4月至7月间虐待7岁女儿“林林”。
审讯期间,首被告王荣汶供称被次被告凌耀忠多次袭击恐吓,又供称“林林”出事当天,她按丈夫指示送女儿到医院,见到“林林”毫无反应,感到六神无主,伤心难过。
又指丈夫曾指示她若医护人员问及“林林”情况,要回答指“林林”食粥后晕倒,又要解释“林林”长期卧床,有厌食症等问题,如此医生便不会追究,他便可以带“林林”回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