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疏忽照顧「皮包骨」 官斥判囚10年也不夠
女童凌潤林(林林)3年前7歲時,疑被疏忽照顧致「皮包骨」及腦部永久受損變成植物人。案件經48天審訊,4女3男組成的陪審團20日一致裁定其父母分別忽略兒童罪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官斥責被告行為令女童現在與死沒分別,是同類案中最差,明言被告最高可判監10年,亦不足以反映今次案件的嚴重性,認為是時候就條例最高刑罰檢討。兩被告還柙,法官21日聽取求情,然後宣判。
兩名被告分別是女童「林林」的母親王榮汶(42歲),及父親凌耀忠(52歲)。7人陪審團一致裁定王忽略兒童罪和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全部罪成;凌就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官:有需要檢視罰則
控方在庭上講述現時10歲的「林林」情況,指她已經變成植物人,須長期臥床。女被告的代表律師指,庭上曾傳召專家指當時7歲的「林林」沒可能有厭食症,律師指要時間了解再求情。男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指,被告承認自己是失敗父親,又指曾經向陪審團承認有說謊。
法官薛偉成形容此案為同類案件中最差,質疑照顧者明顯是故意沒有為女童提供食物及醫療照顧。女童現時已經變成植物人,同死沒分別,餘生都要這樣度過,直斥被告剝奪了女童生存機會。
薛官又指,疏忽照顧兒童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但今次案件判囚10年不足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認為有關罰則需要再檢視,最後決定將案件押後到21日聽取求情和判刑。
案情指,女童母親曾於內地任職教師,2006年與其第二任丈夫即男被告結婚後,誕下女兒凌潤林(林林)。到2014年11月,女童跟隨媽媽來港定居,入讀幼稚園,但5個月後「林林」輟學。及至2015年7月「林林」被母親發現昏迷及無呼吸脈搏,抱往醫院搶救。
醫生當時發現「林林」身材相當瘦削,瘦骨嶙峋「皮包骨」,身體嚴重營養不良,更有多處傷痕及肌肉萎縮和皮膚壞死等,經進一步檢查,再證實「林林」腦部永久受損,並由社工報警。
兩被告涉隱瞞「林林」病歷
兩名被告事後因向醫生、社工及警員隱瞞「林林」的健康狀況及病歷,最終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另外女被告更被加控忽略兒童罪,控罪指兩人涉嫌於2015年4月至7月間虐待7歲女兒「林林」。
審訊期間,首被告王榮汶供稱被次被告凌耀忠多次襲擊恐嚇,又供稱「林林」出事當天,她按丈夫指示送女兒到醫院,見到「林林」毫無反應,感到六神無主,傷心難過。
又指丈夫曾指示她若醫護人員問及「林林」情況,要回答指「林林」食粥後暈倒,又要解釋「林林」長期臥床,有厭食症等問題,如此醫生便不會追究,他便可以帶「林林」回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