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日前穿戴只露出眼睛的面纱“尼卡布”的女子。路透
荷兰禁止民众在公共场合穿戴覆蓋脸部面纱,包括罩住全身与脸部的罩袍或罩住脸部的尼卡布,这项对穆斯林女性实施、具争议性的禁令今天生效。
人口约1700万的荷兰,估计有200至400名女性穿戴罩袍(burqa)或尼卡布(niqab)。
荷兰针对这个议题的政治讨论超过10年,立法机构2018年6月通过这项法案。
极右派政治人物怀尔德斯(Geert Wilders)早在2005年就提出禁止遮盖脸部面纱法案。
怀尔德斯今天发推文写道:“我相信我们现在应该尝试下一步。”他呼吁,连头巾也该禁止。
荷兰内政部发声明表示:“从现在起,教育设施、公共机构和建筑物,以及医院和公共运输,禁止民众穿戴覆蓋脸部衣物。”
大家在公开场合必须能被他人辨认,所以这项禁令也适用遮盖脸部的安全帽或头套,违者将处以150欧元罚款。
不像法国2010年生效的法律,这项法律并未禁止民众在街上穿戴罩住全身与脸部的罩袍。比利时、丹麦和奥地利都有类似法律。
这项禁令在海牙似乎不受到一般大众欢迎。
28岁的史毕纳(Anne Spillner)告诉法新社:“荒谬。我认为这很荒谬。你应该尊重彼此的价值观,我认为这是他们所想到最愚蠢的规定。”
57岁的扬斯(Jan Jans)表示认同。他说:“我认为这是一项恶法…因为它无法执行。这是将打击恐怖主义和伊斯兰教以及宗教混为一谈。”
21岁、拒绝透露姓氏的哈希纳(Hasnaa)表示,人们“应该有想穿什么的自由,透过我们的外观去表达自己”。
但67岁、同样拒绝透露姓氏的萨斯基亚(Saskia)表示赞成这项禁令,“因为你不能看见(罩袍)背后的人。如果有人从头遮到脚并遮住他们的脸,那就是一个威胁”。
荷兰禁穿罩袍遮脸 官员拒执法
荷兰新法禁止在一些公共场合穿着罩袍、面纱和其他面部遮盖物。该法于一日生效,尽管不确定哪个主管机关,愿意执行这项被批为伊斯兰恐惧的措施。
该法禁止在学校、政府办公室和医院穿戴面部遮盖物,像是面纱、滑雪面罩和全罩式安全帽,违者将罚款一百五十欧元。该法规不适用在街上穿戴面部遮盖物的人们。
荷兰政府去年通过该法时,加入其他有相关法案的欧洲国家行列,包括法国、德国和丹麦。在北美洲,加拿大魁北克省禁止穿戴面部遮盖物的人接受公共服务或服公职。
正如上述国家制定的法规,荷兰新法也遭到人权团体批评,他们表示这是歧视穆斯林女性且侵犯宗教自由。
荷兰政府已否认该法有基于任何反伊斯兰观点,表示这是为了确保某些地区良好交流和安全。但专家指出,该法是荷兰国会议员向民族主义倾斜的产物,其中一些是由极右派国会议员怀尔德斯和他领导的自由党推动。
反穆斯林人物包括怀尔德斯称颂新法,并推文表示“今天是具历史性的一天”。
他表示,“下一步”是禁止穿戴头巾,并推文“如果妳想穿罩袍,那就去沙特阿拉伯或伊朗生活”。
荷兰重要官员已表示,他们不会执行该法,或至少不会优先考虑执法。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女市长霍尔斯玛是第一批反对这项措施的人之一,并在去年秋天告诉荷兰电视台AT5她的政府团队不打算执行该法。
她当时表示:“阿姆斯特丹这样的城市不适合将穿戴面纱的女性赶出电车。”她又说,虽然技术上要遵循国家法律,但官员可以“决定优先执行或不执行法律的哪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