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截图
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示威持续,其中在6月12日有大批市民到金钟集会,被警方施放150杖催泪弹及20发布袋弹清场。据报道,有两名市民声称当日和平参加集会,但警方未有警告下便发射催泪弹,差点酿成“人踩人”事件。 他们声称因事件而精神受创,并各向政府索取七万五千元惩罚性赔偿。案件周三(7月31日)在小额钱债审裁处提讯。法庭押后案件至十月三十日再讯,以待双方准备相关文件。
据报道,两名申索人分别是钟正龙和科大博士生吴嘉伦,被告是警务处处处长卢伟聪,因案件与其公职有关,现已改为律政司司长。 据了解,吴嘉伦打算索偿一百零三万元,但表示会将金额改为七万五千元,即小额索偿案的上限。他称受催泪弹攻击后虽感辛苦,但隔一会后已没大碍,故没有医疗报告。钟则表示没有去医院,只是警方驱散人群致几乎“人踩人”,对他造成心理阴影。律政司代表则指,申索人没有指称警方疏忽和不顾及走避人士之安全。
另外,吴质疑卢伟聪自当日起便纵容部下使用过分武力,但警方一直拒绝公开使用武力的守则,令市民难以判断警方有否滥用武力,故希望透过本案逼警方交代当日的清场细节,借此与警方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