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乘客阻港鐵關門辱罵職員 違《港鐵附例》被罰款

被告李悅龍離開法院。

港鐵男乘客今年5月初涉因受酒精影響,多次阻礙列車關門,並辱罵職員,被票控不當干擾車門及粗穢言語兩罪。案件今(2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男乘客承認兩項控罪,被罰款1,000元。

涉案被告李悅龍今(2日)承認《港鐵附例》中不當地干擾門或閘及粗穢言語兩罪。被告求情時稱事發時受酒精影響,並承諾永不再犯,請求輕判。裁判官斥責被告行為延遲車門關閉約2分鐘,使大眾受阻,粗言穢語亦令人不快。但接納被告因受酒精影響而犯事,故2項控罪共罰款1,000元。

案情指於今年5月3日,樂富港鐵站職員發現車門受阻,前往處理。發現被告用雙手及身體阻擋車門關上。雖車門及後成功關上,惟被告繼續情緒激動,多番以粗言穢語辱罵職員,故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