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政客摆弄的香港学生团体须及时清醒

文/楚何

香港男子陈同佳2018年在台湾残杀同为香港居民的女友潘晓颖后,再盗用女友的银行卡提款消费,然后潜逃回香港。台湾警方侦破案件后通知港警抓人,谁知由于港台两地没有引渡条例,而凶杀案在台湾发生,香港警方无法以“杀人”起诉陈同佳,只能提出“非法使用金融卡”的控诉。为弥补这匪夷所思的漏洞,港府保安局特拟修订“逃犯条例”,容许香港与其他没有刑事司法互助协议的地区,一次性个案形式移交逃犯。但是这个修法却遭到部分港人抗议,也发动了学生团体起来加入这场混战。

犯下杀人滔天大罪,被移送法办,这是符合天理人情,没想到香港“反对派”和“外国势力”加上政治因素却大肆反对。香港青年学生似乎也被感染“反中”情绪,他们对杀人犯是否该受到严惩,已经感觉不那麽重要了,杀人犯陈同佳后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承认四项洗黑罪,高等法院判处其入狱29个月。接着陈同佳很快就会出狱,彻底跟这件杀人案扯不上关系了,任受害家属满腔愤怒也奈何不了他了,除非家属采用非法正义,否则死者也难以瞑目了。

如此一来会不会让香港人有样学样,想谋害枕边人的恶徒,事先设计一起作伴到台湾旅游,找个旅馆把人杀了,然后跑回香港,只要不那麽笨去刷枕边人的银行卡,那麽不就可以完全无罪逍遥法外,真是太可怕了,香港学生居然可以这么自私地容忍这样的事情,一切只为捍卫他们口中所说的“自由民主”?

香港学生团体最近又要求港府撤回修例草案、收回612暴动定性、撤销有关所有控罪以及彻底追究警队涉嫌滥用暴力等4项诉求,否则要再扩大升级行动。香港泛民派政治人物大肆渲染“逃犯条例”修例的“恐怖”,恐吓港人有可能随时被押送大陆审判,就会失去民主自由,这样无休无止的发动抗议示威,让想来香港的观光客、投资客担心害怕,反而伤害了香港的经济。

“逃犯条例”修订主要是让没有引渡依据的地区,有法源依据可以递返嫌疑犯,包括大陆、澳门及台湾,修法当然也有些新的修订,包括剔除破产和证券期货交易等9项罪行并提高移交逃犯门槛,只处理可判监3年以上以及在香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犯罪个案。基本上是移送在大陆、澳门及台湾犯下重罪的嫌犯这对香港治安及社会公义有正面帮助。

香港学生崇尚自由民主固然无错,但被煽动的却在自由民主假议题下被政客洗脑摆弄,认为反修订“逃犯条例”就是争民主争自由,结果罢学、罢考,让交通、店铺、经济停摆,未受其利反受其害。修法目的是维护香港法治维护香港居民免受犯罪威胁,就好像是一位辛劳的环境卫生人员在打扫街道、修剪公园花草,却被一群大学生嘲弄驱赶。这些被政客摆弄的香港学生团体须及时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