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逃例修訂6月12日「直上大會」

內會大比數挺恢復二讀 通過撤銷法案委會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議就「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審議工作的未來路向」通過兩項議案。其中,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關於《逃犯條例》修訂草案6月12日恢復二讀的建議,以40票贊成,19票反對獲得通過;民建聯議員關於撤銷早前成立的法案委員會的建議則以40票贊成,18票反對獲得通過。有建制派議員在會上批評,造成草案審議工作被迫「直上大會」的,正是反對派的暴力行為;「直上大會」雖然不理想,但是亦別無選擇。

在昨日的會議上,內會主席李慧琼重新梳理了《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審議工作的混亂狀況。她表示,草案自4月3日在立法會會議進行首讀後,經過5個星期、4次會議,依然未能正式進入審議工作,卻出現了法案委員會史無前例的內部爭持,甚至肢體衝突,亦有法案委員會成員因此受傷。「社會普遍希望法案的審議工作能夠向前走。」

惟反對派議員一直想將修訂《逃犯條例》的審議工作引向「歪路」,連內會會議都要大肆拉布,令會議歷經5小時才完成所有議程。

反對派搞出禍卸責政府

李家超局長早前去信內委會,徵詢內會主席,以期《逃犯條例》修訂草案6月12日恢復二讀,讓草案修訂工作重回正軌。但逼迫草案審議工作「直上大會」的始作俑者、反對派一眾成員,卻在會上不斷污衊特區政府及建制派議員,更試圖用「害死香港」等字眼去恐嚇關心修例的市民,務求將責任推卸出去。

建制派議員對此回應表示,以「直上大會」解決問題的做法雖然不理想,但是別無選擇。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說,對《逃犯條例》的修訂,其業界是有疑惑和憂慮的,大家都希望通過法案委員會去提出和處理,但經過4次荒誕的會議,令審議工作一直未能進行。「直上大會」並非最佳方法,但政府有權這樣做,他亦表示理解。

議員何君堯就表示,一般情況下,由法案委員會處理是最恰當的,但大家都親身經歷過,亦有目共睹,反對派用盡一切手段,去拖延時間。就算再來一次草案委員會,「也必定是拖、必定是拉。」

建制批拉布迫出「下策」

早前亦去信提出,建議內會撤銷4月12日根據《議事規則》第75(4)條成立的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的決定,並安排按內務委員會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研究該法案。就有關建議,反對派議員接連質問法律顧問,包括「法案委員會是否真的成立」及「內會是否有權解散法案委員會」等。

對此,法律顧問指出,據《內務守則》第21條的(r)段明確賦權內會可解散法案委員會。而周浩鼎提出的建議是撤銷成立法案委員會的決定,這僅是一個字眼的問題。

周浩鼎批評反對派,指肢體衝突這些行為都是反對派做的。「今天,反對派又要用一些辦法去拉布,硬是去找問題爭拗,全部是他們拉布的伎倆。」

爭取下周五開會提質詢

在解散原先的法案委員會,及《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於6月12日恢復二讀的動議獲得通過後,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表示,針對有部分意見認為「直上大會」的安排令各界未能充分討論和表達對修例的意見,政府代表也無法詳細解釋草案內容,他會爭取最快在下周五舉行特別會議,讓議員可以就修例直接向官員質詢,他亦邀請在座議員參會。

同時,6月4日的保安事務委員會例會也會更改議程,改為討論修訂《逃犯條例》 。陳克勤表示,兩次會議大約4個小時,亦有充分的討論時間,但若有需要,他不排除會舉行更多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