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上月在倫敦的厄瓜多爾大使館被捕後,周三(1日)因違反保釋條件罪成,遭英國法院判囚50周。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批評判刑與控罪「不合比例」(disproportionate),對此深表關注。
工作組指出英國拘捕阿桑奇,是因為他遭英國法院下令引渡到瑞典就性侵及強姦指控受審後,尋求厄瓜多爾政治庇護,並匿藏在厄瓜多爾大使館長達7年,涉違反保釋條件。但瑞典在阿桑奇上月被捕前,早已撤銷指控,故阿桑奇的保釋條件應已因而失效。
對於阿桑奇被判囚50周,工作組表示,刑期接近英國法例下違反保釋條件的最高監禁12個月刑罰,批評英方是「無理剝奪」(arbitrary deprivation)阿桑奇的自由。
工作組亦關注英國當局把阿桑奇安排到高度設防的貝爾馬什(Belmarsh)監獄服刑,認為「從人權標準方面設想,這安排是違反必要和合乎比例(necessity and proportionality)的原則。
阿桑奇仍要面對引渡到美國的聆訊,他周四(2日)在聆訊中,自言是「贏得許多、許多獎項和保護許多人的傳媒人」。美國指控阿桑奇2010年與美兵曼寧合謀入侵國防部電腦,要求引渡阿桑奇。
(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