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3日公布取消11项行政许可,当中包括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另有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内地2005年发布《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需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定境外(包括台港澳)人士在中国工作,实行就业许可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聘用境外(包括台港澳)人士在内地工作,均要办理就业证等相关手续。
根据国务院最新规定,取消相关审批后,内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后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包括在台港澳人员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失业登记、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