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今日下午判刑,陈同佳(左)被判囚29个月。资料图片
去年2月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并藏尸的香港男子陈同佳早前承认4项洗黑钱罪名,今日(29日)下午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囚29个月。
控罪指,陈同佳在2018年处理受害者的财物,包括汇丰银行提款卡、数码相机、智能手提电话、台币两万元及现金约19000元。
案情透露,陈同佳去年3月向警方透露他在台湾杀害其女友,即时被警方以谋杀罪名拘捕,被告在警诫下承认谋杀,并将死者的尸体埋在台北。因港台之间无刑事司法互助及逃犯移交安排,即使疑凶潜逃返港被捕及在警诫下承认杀人,但香港警方也只能控以“洗黑钱”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