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判刑」建制派:判刑較輕 梁君彥:按議事規則處理涉案議員

邵家臻被判即時入獄八個月,由囚車送往荔枝角收押所。

違法「佔中」案九犯今日(24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宣布判刑。其中香港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罪成,被判囚8個月,即時收監。多個建制派政黨表示,各被告判刑較輕,亦會慎重考慮是否提出褫奪邵家臻議員資格議案。

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指,違法「佔中」對香港法治、民生等均產生極大的衝擊及影響,亦為香港經濟帶來破壞。部分「佔中」發起者無須監禁,或會對社會發出錯誤訊息,應促請律政司研究判詞,考慮是否有需要作出上訴。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案中被告判刑輕,擔心釋出一個作出違法行為不用入獄的信息。目前建制派的議席數目不過三分之二,即使根據相關規則啟動程序,亦不足以褫奪議員資格,但仍會認真討論。

立法會議員、工聯會副會長黃國健說,工聯會現階段不會主動提出褫奪議員資格的程序,若有其他議員提出,工聯會將慎重考慮。

立法會議員、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表示,尊重香港司法制度,希望判刑能警示年青一代不要作出違法行為。就判刑對議員的去向,經民聯會慎重考慮。

同屬經民聯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案中被告的判刑輕,認為是法庭考慮到被告的背景等而作出包括緩刑及社會服務令等刑罰,但強調對曾參與或發起「佔中」的人士來說,應以此為鑑。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若有動議禠奪邵家臻議員資格,需經過立法會適合程序處理。他表示,若符合程序的話,自己會一如既往地按議事規則處理。

梁君彥補充稱,因議員連續三個月缺席會議,而主席宣告其喪失議員資格的做法從未試過,他會謹慎地參考其他地方的做法及參考法律意見再作決定,認為現階段處理有關問題太早。

對於「佔中」案另一被告陳淑莊因發現腦腫瘤希望向立法會主席告假,梁君彥表示,若議員能提供實質證明的話,亦算是合理理由,過往亦曾有議員因健康問題告假。

根據基本法第79條,立法會議員若觸犯刑事罪行,被判監一個月或以上,並經立法會在席議員三分之二投票通過,可被解除職務;而若立法會議員在無合理解釋下,連續三個月缺席會議,立法會主席可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