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9度施袭 强吻抚胸示爱说“钟意”
40岁已婚男教师涉在3年内9度非礼一对姊妹学生,包括多次在私家车内侵犯两姊妹,除分别示爱说“钟意”她们外,更伸脷强吻、扫大腿、揩乳房及捉手摸阳具等。被告早前否认所有控罪,案件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先后由姊姊X及妹妹Y作供。
被告吴国强(40岁),控罪指他在2014年7月某日在青衣西北交汇处青屿干线观景台非礼姊姊X;另在2016年4月至去年3月间8次非礼妹妹Y,当中6次被告将车停在明爱医院外发生,另一次在长沙湾琼林街,还有一次发生于巴士上。
姊:有家室唔可以对我有感情
现读大学的X30日透过屏风作供,指数年前被告担任其班主任,不时驾车接她放学。
至2014年6月,被告声称“钟意”她,她初时以为只因她是乖学生。
直至同年7月某天,被告与她吃饭后载她到青屿干线观景台,两人在长椅上聊天,被告再称“钟意”她,她则指“你有家室,唔可以对我有感情”,被告称会“食药控制自己”,其间紧捉她的手数次。
她感到很核突,全身僵硬,遂“揈”开被告。被告其后送她回家。
事发前X认为被告是位好教师,常亲近学生,但观景台事件发生后已改变看法,认为被告“对学生可能有其他目的原因”。
被告事后仍死缠烂打,每周仍会驾车接她放学。X强调与被告仅是师生关系,并非情侣。
辩方盘问X时则指,虽然确曾发生捉手事件,但只因被告发现爱上X,为表达歉意才紧捉她的手,案发亦非在暑假,而是在同年10月。
X则承认,被非礼后仍有找被告温习、合作参加音乐比赛,以及送生日礼物给被告。
妹妹Y亦在屏风后作供,指数年前被告担任她的通识科教师,亦做过她的班主任,而被告每周也会用座驾送她回家两至三次。8次非礼当中7次都是被告借词送她放学回家期间,将私家车停在路边时发生,一次则发生于巴士内。被告会伺机扫及抚摸她的大腿,亦有次在讲被父亲侵犯,捉她的手摸他的胸部。
妹指遭伸手入裙摸大腿
2016年2月,被告用WhatsApp向她表示“钟意我”,又传送心形图案。同年4月至6月某日,被告接她放学,座驾停在明爱医院某斜坡,突然被告吻她的嘴,“伸条脷出嚟”并称很“钟意”她。
Y又供称有次自叹身材不好,被告佯装安慰,手在她的乳房侧“揩吓揩吓”,继而说“其实你都唔系咁差”;另一次教师则称“生唔到”,随即捉着她的手摸阳具。
辩方盘问Y时指,8项非礼罪历时近一年,质疑Y在屡遭非礼,为何她不拒绝登上被告座驾及不将事件立即通知校方。
Y解释指试过拒绝被告,被告变得情绪激动,称要服食精神药物,又会不断致电她,且被告有份填写其成绩表,她担心成绩会遭被告操控,而被告与校方关系良好,即使她向校方举报,校方亦未必相信她。
Y又否认辩方所指她与被告在车内的身体接触,其实是以男女朋友身份做,强调“我无同佢拍拖”。
案件押后至周三(8月1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