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今日(6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談及司法改革要有具體意見,即是有的放矢。他強調,並非不滿某宗案件裁決才提出司法改革。社會在不斷變化和進步,司法機關不可以一成不變。
譚耀宗表示,普通人不明白深奧法律用語和判詞,只有法律精英才明白,市民很自然會不理解或者有異議。他早前撰文建議司法改革就是想引出健康理性討論,並非互相指責或將司法機關批評得一無是處,反而是愛護它,希望與時並進。
譚耀宗認為,本港應該發展與其他普通法國家不同的做法,因為香港是全國唯一使用普通法的地方,但同時實行「一國兩制」。他引述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指,一些18世紀的歐洲案例被引用,可能與香港時代、文化背景脫節或者離地,而司法覆核越來越多,甚至管轄公共政策,會令人質疑裁決是否合理。
譚耀宗建議,本港司法機關應該多與內地法律專家、司法機關人員交流,他強調並非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監察本港法院,但最近有人提出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量刑委員會等,如果司法機關覺得自有主張,未必吸納到外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