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設「火眼實驗室」 鄭麗琼提堂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去年8月7日涉阻設「火眼實驗室」被票控。圖為當日鄭麗琼離開葵涌警署。(資料圖片)

本港爆發新冠肺炎以來,特區政府抗疫工作屢受攬炒派區議員阻撓。去年8月初政府為應對第三波疫情,徵用西環中山紀念公園體育館供華大基因設置「氣膜火眼實驗室」作病毒檢測中心,惟攬炒派多名中西區區議員包括該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不顧播疫風險,到場「犯聚」及舉行所謂「特別會議」干擾檢測中心,最終5名攬炒派議員因違反「限聚令」中「參加受禁群組聚集」即場被警方票控。鄭麗琼其後亦被票控「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林希維將案押後至下月26日與5名被票控的攬炒派區議員一併答辯。

昨日提堂的被告鄭麗琼(62歲),為中西區區議會主席,她亦是衛城選區區議員。被告面對的一項「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控罪,指其於去年8月7日早上10時17分至10時41分期間,在中山紀念公園體育館外,身為組織聚集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案件押後至下月26日審

同日同地因違反「限聚令」被票控的5名攬炒派區議員,分別為許智峯、黃永志、葉錦龍、梁晃維及彭家浩,亦俱為民主黨中西區區議員。

控方昨日原本要求鄭麗琼答辯,但表明需時修訂控罪及案情。裁判官林希維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6日進行,屆時將與另外5名同日同地違反「限聚令」被票控的攬炒派區議員一併答辯,以及處理控方修訂的文件。

案情指,去年8月初,特區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第三波爆發,接受中央提供的支援包括透過三間國家級檢測服務機構,擴大本港的檢測病毒能力,當中華大基因轄下在香港組成的公司,於去年8月6日晚上開始運送物資到特區政府徵用的中山紀念公園體育館設置「氣膜火眼實驗室」。

詎料翌日(8月7日)早上,多名攬炒派中西區區議員,包括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抵達體育館外非法聚集,聲稱進行「視察」及召開中西區區議會第五次特別會議,「抗議」特區政府在沒有諮詢社區及區議會意見下安排「火眼實驗室」物資進入體育館。其間,在場警員多次根據俗稱「限聚令」的《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五九九G章)警告他們離開,但各人拒絕聽從,最終5名民主派攬炒區議員包括許智峯、黃永志等,被即場發出告票,但5人隨即將告票撕毀。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五九九G章),任何人參加受禁群組聚集、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均屬犯罪。而政府去年12月11日起經已提高相關罰則,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參加受禁群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