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及商務部等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通知,指將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自2月4日起內地銀行可為香港、澳門居民開立的個人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接收港澳同名賬戶匯款,每人每日匯入最多8萬元人民幣。

通知指,內地銀行應確保匯入及匯出資金使用符合現行規定,其中匯入資金只可用於境內消費支出,不得購買有價證券、金融衍生品、資產管理產品等金融產品。
當局又放寬對部分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使用限制,境內機構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企業經營範圍;除許可外不得用於向非關聯企業發放貸款;不得用於建設、購買非自用房地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