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涉國安法保釋 辯方需舉證被告不會再犯

終審法院批准律政司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保釋案提出的上訴申請,黎智英需即時還押至2月初再訊。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1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除了須考慮被告會否有機會棄保潛逃,干擾證人或銷毀證據及會否再犯等,法庭還要信納被告保釋期間不會再犯香港國安法,而有關舉證責任由控方轉移到辯方。

湯家驊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41條,列明檢控要由律政司書面同意,但不影響犯罪嫌疑人申請保釋,即犯了國安法的人,並非一定不可保釋。

他認為,涉及國安法的案件,被告人的保釋機會不應被削弱,而是保釋門檻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