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播有限公司(下称无线)先后就两宗涉嫌违反通讯事务管理局守则的案件提出司法复核, 包括在《东张西望》为其收费网络频道“myTV SUPER”间接宣传, 以及安排盛装艺人在《万千星辉颁奖典礼2015》时食炸鸡的“植入式广告”。上诉庭法官区庆祥今午颁下判词,指出通讯事务管理局判无线罚款15万元仅属规管性质,案件亦与《人权法》无关,最终驳回无线的司法复核申请,下令无线需支付讼费。
通讯事务管理局早前裁定无线安排盛装艺人在《万千星辉颁奖典礼2015》时食炸鸡的“植入式广告”,严重违反守则,判无线罚款15万元。无线指《电视节目守则》及《电视广告守则》对植入广告设定了守则,侵犯了无线的表达自由,并牴触《人权法》,又认为通讯局判处罚款15万元属明显过重,故要求法庭撤销该裁决。
无线另涉于去年4月19日和5月18日的两集《东张西望》内,违规宣传其收费网络频道“myTV SUPER”,通讯事务管理局指无线违反赞助及间接宣传的相关业务守则,向无线予以警告。无线质疑通讯局的裁决违反《人权法》,要求法庭颁令宣布相关的《业务守则》及《电视广告守则》违宪,又要求法庭撤销通讯局发出警告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