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缠身的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日前获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李运腾准其以1,000万元及其他条件保释返家。法官李运腾昨日颁布书面理由,指只要有“充分理由”让法庭相信被告保释后不会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便有可能批准被告的保释申请。政界人士昨日接受访问时表示,黎智英获准保释后连日与多名揽炒分子会面,不排除其他人会充当黎智英的代言人,继续密谋反中乱港,因此法庭须提供充分理据释除市民疑虑。
黎智英近日先后被控欺诈罪及香港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本月23日获李官批准保释后。控方律政司随即提出上诉,并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三十五条,就批准黎智英保释的决定向终审法院要求法庭继续羁押黎智英,但被李官拒绝。
李官在昨日颁布的判词表示,根据法庭过往处理涉及香港国安法的“唐英杰案”,只要有充分理由让法庭相信被告不会在保释期间再犯侵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就可给予保释,法庭亦非一定要下令将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疑犯还柙候讯。
黎智英获准保释后,除了到警署报到和到法庭应讯,不得离开其住所,但黎宅连日来均有大批亲友及揽炒分子到访,包括退休主教陈日君、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及民主党副主席林卓廷等。
葛珮帆忧黎揾“替身”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表示,黎智英潜逃机会高,不能仅以黎智英接受不会直接请求外国势力危害国家或香港、不会见外国官员,以及不接受媒体访问等保释条件,便确信他不会在保释后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她举例说,黎智英可找近日与他会面的人充当其代言人,以向媒体散播不实消息或作出其他违法行为,俨如“走法律罅”。
容海恩忧黎续谋乱港
新民党副主席容海恩指出,黎智英在公众眼中是揽炒派的“灵魂人物”,而他连日与不同揽炒分子会面,必然令市民担心他会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因此法庭在处理律政司对保释决定的上诉时必须提供充分理据,否则难以释除市民疑虑。
对于黎智英获准保释,律政司已于上周四(24日)正式入禀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要求进行紧急聆讯,并订于明天(31日)在终审法院处理上诉许可申请。司法机构网页昨日显示,案件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张举能及李义处理,估计将聆讯1个小时。此举亦表明上述三位终院法官已获特首委任为国安法指定法官。
黎辞任壹传媒要职
另外,据壹传媒昨日公告,黎智英即日起辞任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以便有更多时间处理其个人事务。”现任非执行董事叶一坚,已获委任为壹传媒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