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潜逃台湾各囚7月至3年 两名未成年港人移交港警方

12名港人涉嫌偷渡赴台在深圳被拘留,今早判刑,当中邓棨然和乔映瑜涉嫌组织偷越边境,分别判囚3年及2年,以及罚款2万元及1.5万元人民币;至于李宇轩等8人涉嫌偷越边境,各囚7月,罚款一万元。消息指,除了邓棨然及乔映瑜外,其余8人将于明年3月24日回港。

法院通告透露案情指,2020年8月,邓棨然、乔映瑜根据他人安排,策划组织多人从香港偷渡至台湾,并由邓棨然购买偷渡船只。8月23日凌晨,邓棨然、乔映瑜分别联络郑子豪、张铭裕、张俊富、严文谦、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以及廖子文、黄临福(按不起诉处理),在西贡布袋澳码头会合,共同乘坐邓棨然驾驶的船只,企图偷渡台湾。8时许,偷渡船只在广东省管辖海域被深圳海警局查获,邓棨然等人被拘留,同年9月30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法院认为,邓棨然、乔映瑜组织他人偷越边境,人数众多,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违反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边境,情节严重,已构成偷越边境罪。归案后,邓棨然等10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各被告人和委托律师的辩护意见,邓棨然、乔映瑜是受他人组织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为从犯,可减轻处罚,郑子豪等8人可从轻处罚。

两名未成年港人移交港警方 深圳盐田检察院不予起诉

两名未成年港人廖子文和黄临福则由内地移交香港警方。深圳盐田人民检察院表示,对自愿认罪认罚的两名未成年人,经过依法审查,不公开听证,以偷渡边境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两名涉案人入境本港后,需要按防疫要求隔离,随后会就本身在港涉及的案件上庭。警方将于中午12时会见传媒,交代接收疑犯事宜,出席的包括商业罪案调查科署理总警司郑丽琪,以及西九龙总区刑事部高级警司曾仲斌。

12名港人在8月被广东省海警截获,拘留在深圳市盐田区看守所。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本月16日对其中2人邓棨然和乔映瑜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以及其中8人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及郭子麟涉嫌偷越边境罪,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