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2017年2月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监20个月,他其后提出上诉。上诉庭20日驳回曾荫权定罪上诉,但批准减刑至12个月,讼费由原500万元减至100万元。
曾荫权被控2010年至2012年,在处理雄涛广播申请数码广播牌照时,未有向行政会议申报他向雄涛股东黄楚标,租用深圳东海花园物业。他去年2月被判罪成,在服刑约两个月后申请就定罪、刑期及讼费提出上诉,获准保释候判。
上诉庭今年4月24日就上诉展开聆讯,曾荫权的代表律师指,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团时犯错,而量刑亦错误参考案例。
至于同案另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陪审团裁定曾荫权罪名不成立。而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在首次审讯以及去年9月的重审,陪审团均无法达成有效裁决,律政司其后申请将该控罪存入法庭档案,暂不提出再重审。
曾荫权保释被拒 须即时还柙服刑
由于曾荫权保释等候上诉时,只服刑了63天,故须立即返回监狱继续服刑余下约10个月。
辩方资深大律师余承章随即想为曾荫权即时申请保释,但上诉庭法官麦机智表明今不会处理。
曾荫权闻判后表情呆滞,此后他把除去的红色煲呔及手表交给太太曾鲍笑薇,并叮嘱太太“好好照顾自己”。
曾荫权定罪上诉失败 或失退休金勋衔 曾荫权须即时返回监狱服刑,亦或随时会失去退休金、长俸、大紫荆勋章衔头及前特首的福利待遇等。
曾荫权于1967年任职政府工作,于2002年退休,并由公务员转职问责团队,在离开公务员体系时,估计已获约1200万元退休金,每月再享8万元长俸。2005年他当选为特首,年薪约429万元,卸任后可以前特首身份享用多项福利服务,包括办公室及行政支援、警方要人保护组(G4)保镖、汽车连司机、公立医院终身免费医疗及牙科护理等福利。
香港回归前曾荫权两度获英女皇授勋,回归后亦获特区政府颁发最高荣誉的大紫荆勋章。
不过,曾荫权今次定罪上诉失败,上述福利、长俸及勋章均有可能消失。至于会否失去退休金及被褫夺勋衔,最终决定权均在现任特首林郑月娥。根据退休金条例,若退休公务员被裁定任职政府工作有关的罪行,而特首又认为罪行对香港造成严重损害,政府可取消、暂停或扣减其退休金。礼宾处则指,获授勋者如因被定罪而入狱1年或以上,无论是否缓刑,或作出影响授勋及嘉奖制度名声的行为,政府会考虑是否褫夺其勋衔,每宗个案须由特首亲自批准。
曾荫权官司已耗2000万 拟上诉至终院 据悉,曾荫权或会上诉至终审法院以求推翻定罪。 据报道,曾荫权经历两次刑事审讯,及一次上诉聆讯,3次所付出的律师团队费用已高达2000多万港元,其中单是 今次重审的律师费用就高达100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