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在去年6月反中亂港分子包圍警察總部事件中,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即時監禁7個月至13.5個月不等。
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九龍社團聯會理事長王惠貞認為,這次判黃之鋒等三人監禁的裁決彰顯公義,有助糾正其鼓吹多年的歪理,特別是煽動青年違法施暴,造成很壞影響。他讚揚本次裁決向釋放正確訊息,即無論持任何理想,違法皆須受制裁、付出代價,個人理念絕不能肆意凌駕社會整體利益。他希望此類撥亂反正的裁決,輓回香港在過去一段時間遭受很大衝擊的國際聲譽和形象。
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會長施榮懷表示,黃之鋒等三人多年來一直煽動違法暴力,可謂劣跡斑斑,這次被判入獄實屬罪有應得,有關判決凸顯司法體系依法辦事。他指出,近年不少青少年慘遭黃之鋒之流唆擺,淪為犯罪分子,這種情況若持續下去,會造成十分深遠的惡劣影響。他希望這次裁決警醒社會、讓大眾重新認識法治。
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被判即時監禁7個月至13.5個月不等。(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