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导游今天起可在珠海横琴执业

12月1日起,符合资质的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可在珠海横琴新区执业。记者了解到,为拓宽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执业渠道,为粤港澳大湾区和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近期审议表决通过的《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从12月1日起施行。

新政策拓宽了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大湾区的执业渠道。

 

据悉,这是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在广东全省率先制定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之后,再次制定专项地方性法规,也是珠海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赋予横琴的改革措施予以法制化的具体实践。

今年港澳导游培训新增报名628人

港澳导游可北上横琴执业,也促进粤港澳三地人员交往与融合。

 

此前,港澳地区导游来内地只能以全陪(领队)导游身份带团,不可以参与景点讲解等地陪导游服务,在满足报考条件基础上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导游资格证后,才可在内地带团。而在该法规实施后,持有香港有效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香港居民,以及持有澳门有效导游工作证的澳门居民,无需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可直接向横琴新区相关部门申请备案,经培训、认证后领取专用证件,即可在横琴新区范围内提供旅游服务。

据最新统计,《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执业实施方案(试行)》出台以来,累计收到港澳导游报名申请2600余份,考核通过取得专用导游证290余人,累计带团9次、游客305人。2020年培训新增报名628份,已有121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