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胞姐周文姫。
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元投资佣金,他的胞姐周文姬今在高等法院在供,称自己当时不知道于文凤02年前已插手周星驰的私人公司业务,即使于文凤在写字楼出现,周文姬坦言“唔知佢嚟做咩”。
周星驰的胞姐周文姫接受盘问,被问到她是否代表胞弟负责公司,她回应:“可以咁讲”。根据她的证人陈述书,她指于文凤“唔想畀人以为无功劳就拎倒钱,佢想有啲认可”,于是于提出2002年4月与星辉海外签下合作协议。资深大律师袁国强向周文姬指出,她的说法并非真实,因为02年4月前于文凤已介入处理公司事务。周文姬却称:“我睇唔倒边样”,解释写字楼分别在不同楼层,故即使于文凤出现,周文姬也“唔知佢嚟做咩”。
周文姬又忆述,07年末于文凤要求分享京威广场物业的一成佣金,然而当时物业尚未出售。周文姬形容于文凤居然在物业放售前要求佣金: “我觉得好奇怪囉”,就算她“等钱洗都可以用其他方法,唔洗咁麻烦同做埋啲奇怪嘢。”
原本周星驰一方还会邀请他母亲凌宝儿,以及物业估价师等作证人,惟考虑之前证人的供词,今决定对相关议题不作争议。案件押后至12月17日作结案陈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