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凤指曾按指示借贷 周星驰予以否认

于文凤表示,曾按周星驰指示向汇丰申请借贷,周星驰否认。(网络图片)

 

影星周星驰被指违反商业协议拖欠前女友于文凤7000万元投资分红案今日(27日)续审。于文凤表示,曾按周星驰指示向汇丰申请借贷,因为周星驰曾打算以月租55万出租“天比高”12号豪宅,她又指如果周星驰不打算出租单位,她不会有此申请。对此,周星驰否认。

于的代表律师袁大状质疑周星驰以名人身分,将豪宅由自己装修作卖点,周星驰再次予以否认。袁大状指09年周星驰允许他人参观他的12号屋前已装修好,并非2011年头才完成装潢。周星驰回应指“间屋咁多地方,所以唔一定装好晒。”他又透露现时家人并非住在12号屋,因为最近又装修。

其后周星驰接受代表自己的文本立大律师覆问,指出有关对于文凤的承诺,是否只局限于对方“有份帮手”的项目。周星驰指“既然是作为奖励女朋友,就唔会讲帮唔帮倒,我唔记得有无讲过。我嘅理解系所有赚倒钱嘅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