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31日湾仔冲突中8人被控暴动罪,继早前陈虹秀因表证不成立获当庭释放,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裁定余下7人全部罪名不成立。陈曼琪律师今日(1日)表示,法庭至少可判处7人非法集结罪,可是法官在没有証据基础对被告作有利推测,有违法官应有的中立原则。
陈曼琪指出,8·31当日的非法集结及暴动行为是普遍为人所知,涉事人到达现场并进行犯罪行为,且涉事人装束明显表现为并非纯粹旁观者,综合上述各点,法庭应该有足够証据作出定罪,至少非法集结罪成。律政司需就8·31暴动案七被告脱罪上诉,厘清所谓“难得的历史性时刻”、“黑色衣着装备是防护性”、“逃跑是对警方的恐惧”等理由。

陈曼琪又表示,法官在没有任何証据基础下对被告进行有利推测,已有违其中立性,并超越法官作为事实裁断者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