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琼:特權法規定凡襲擊、干預立法會人員都屬違法

警方今日(1日)拘捕7名亂港派,全部涉及5月8日在立法會內會會議上破壞秩序。當時的內會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在回應時表示,《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除了保障議員的言論自由,亦清楚指出,凡襲擊、干預、騷擾、抗拒及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都屬違法,相信警方收到報案後,如有人涉嫌干犯刑事罪行,無論涉及人士的身份,警方都要嚴肅跟進處理。

李慧琼指特權法規定凡襲擊、干預立法會人員都屬違法(資料圖片)

李慧琼說,當日會議過程非常混亂,有很多議員或其他人士企圖阻礙會議進行,她運用作為主席的權力驅趕違反《議事規則》的議員離場,事後自己才知道有立法會工作人員受傷,亦有人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