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两犯认暴动及刑毁 押后明年1月讯

2016年农历年初二凌晨发生的旺角暴乱中,3人被控暴动和刑事毁坏等罪,今早(2日)在区域法院审讯,其中两被告承认参与暴动及刑毁等罪,案件押后至本月23日再讯,期间会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余下一人则否认纵火罪受审。

3名被告为21岁的谭百熙、30岁的陈舜尧及22岁的王国斌。其中谭百熙和王国斌分别承认一项暴动罪和刑事毁坏罪,而陈舜尧就否认纵火罪。

控罪指,被告谭百熙和王国斌涉嫌于2016年2月9日,在山东街损坏一块政府指示牌。由于谭百熙承认同日在旺角豉油街参与暴动,因此控方同意不就他的刑事毁坏罪继续起诉。王国斌除承认上述刑毁罪外,另承认损坏行人路。另一被告陈舜尧,就被控在同日无合理辩解下,用火损坏属于中国香港体操总会的一幅横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