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提出修改《內務守則》以恢復議會秩序和效率

本年度立法會開始以來,攬炒派議員依然肆意拉布,拖延主席選舉及議會運作。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擬於明日(11月3日)採取行動,在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上提出修訂《內務守則》三大範疇,包括完善委員會選舉主席程序,及縮短有關附屬法例報告議案的辯論發言時間等,以確保議會運作不被無理拖延。

近期議會繼續出現在選主席上拉布、惡意提名等鬧劇,建制派提出修訂《內務守則》,包括提名須在會議前以書面提交秘書處,不可即時提名;提名人、和議人及被提名人均須簽名作實,身份不能重疊;選舉程序中不設發言環節;若30分鐘未能選出主席就須休會,由內務委員會主席為委員會提名另一位主持人,並訂明下次會議的日期、地點、時間及方式。倘是內會主席選舉被拖延,則由立法會主席提名另一位主持人。

第二方面是縮短有關附屬法例報告議案的辯論發言時限,將議案動議人或其他議員的發言時間均由現時15分鐘減至5分鐘。

第三方面是處理議員提出的辯論數目及議案的辯論程序。鑑於攬炒派屢次以呈請書方式打尖作辯論拉布,令議員議案無法處理,新修訂建議除非事先獲得內會通過,否則不能打尖進行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