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委任李小加为港大校务委员 下月1日起生效

政府今日(30日)刊宪,身兼港大校监的特首林郑月娥引用《香港大学条例》,委任明年退任港交所行政总裁的全国政协委员李小加担任港大校务委员,任命于11月1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根据《香港大学条例》,港大校务委员会需有7名由校监委任、不属大学学生或雇员的校委,其中1人须获校监委任为主席。

据了解,李小加于2010年1月起接任港交所行政总裁,早前他表示在合约期满后,将不再续任,并会在明年1月1日提早离任,并转任高级顾问,为期6个月。本月他获颁银紫荆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