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限聚令 陳淑莊林瑞華今出庭應訊

 

陳淑莊曾狡辯,當時是在和酒吧業界開會。(網上圖片)

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香港中小企食聯盟召集林瑞華等40人,於「限聚令」生效後,在深水埗酒吧違反「限聚令」聚會。2人今日(29日)到九龍城法院應訊。

事發後,陳淑莊曾狡辯當時是在和酒吧業界「開會」,當晚酒吧落半閘張貼有「Private」告示,陳淑莊稱酒吧屬「私人地方,非公眾場所」。但警方從酒吧搜出當日營業單據,證明陳淑莊「開會」期間,酒吧仍有營業,明顯違法。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任何人如參與或組織被禁止的群組聚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林瑞華(圖中)今出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