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刘:内地港人符选举“通常居住”条件

政府早前提出,推行居大湾区港人可于明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进行境外投票,行政会议成员兼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今日(29日)对此再次表示支持,她认为不应再拖延,又指依照法例,海外港人若入籍他国,并且3年内未有返港的话,会将失去投票权。

叶刘淑仪指,依照法例,海外港人入籍当地三年未返回香港即失香港居住权。(网上图片)

叶刘淑仪表示,法例虽有规定选民须是“在香港通常居住的永久居民”,但根据英国案例,一个人可在两至三个地方“通常居住”。她认为,只要一个人自愿居住在一个地方,并有定居目的,就可被视为“通常居住”,故居内地港人符合“通常居住”的条件。

叶刘淑仪又指,不少移居海外的港人已入籍他国,根据《国籍法》,他们已放弃中国国籍,而根据《入境条例》,非中国籍居民若3年内没有回港,就会丧失香港居留权,即他们并不属于香港永久性居民,亦将失去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