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新一輪聆訊,周三(28日)第3日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進行,聆訊焦點在加拿大與美國當局有否在拘捕行動中濫用程序。辯方律師仍然就皇家騎警(RCMP)有否拖延拘捕孟晚舟窮追猛打。
辯方指出,RCMP沒有在孟晚舟抵達溫哥華國際機場後立刻將她拘捕,是違反拘捕令的要求,而孟晚舟辯護律師佩克(Richard Peck)周三在庭上更指明,當日逮捕孟晚舟的警員耶普在沒有立刻拘捕孟晚舟的理由上說謊。
警方之前聲稱沒有在國泰航空編號CX838的航班上拘捕孟晚舟,是考慮到飛機乘客的安全。但耶普在有關拘捕行動的筆記上,隻字未提到顧及安全問題。
至於孟晚舟在被RCMP拘捕前,遭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盤問和搜證3小時,耶普稱,這延誤並非不可接受至違反了「立即」拘捕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