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區會議要求警方離場 劉天正:攬炒派錯誤理解主席權力

中西區議會自泛暴控制以來仇警成風,繼早前要求清拆區內警署後,上星期要求參與會議警方離場。警方批評,區議員會議上刁難、侮辱警方代表,又指區議會沒有法律權利禁止政府部門代表出席會議。有意見指區議會主席錯誤理解區議會條例,主席無權選擇與會人士人選。

中西區區議會攬炒派議員回應指,5月28日警方代表黃少卿及余剛,多次自行離席及在未經主席同意下強行發言,是違反區議會會議常則及不尊重區議會,根據中西區區議會議常規第15條,如果出席或旁聽人士的舉措妨礙會議正常進行,主席可對其作出警告,經警告無效,主席可勒令其離開會場。

民建聯中西區社區幹事劉天正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按正常理解第15條只是應用於同一次會議之上。攬炒派會議當日引用第15條要求警方代表離開,明顯並不適用。劉天正表示,留意到攬炒派議員針對今次與會的警員,可是區議會本身沒有權力禁止任何政府代表出席會議,亦沒有權力挑選政府部門出席的官員人選,否則區議會主席權力將會過大,可以不斷「DQ」主席不喜歡的人士出席會議,亦令會議無法在公平的情況下正常進行。

劉天正表示,攬炒派議員現時在會議上處處針對警方,現時區議會不少動議及討論議題都是針對警務人員,引致會議未能有效進行,不單是警方與會代表,連民政專員都離場,可是攬炒派的議員只是責難警方,而未有針對民政專員,可以看出攬炒派處事上並非一視同仁,而是選擇性地蓄意針對警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