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法案 供在美港人申“临时保护身分”

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周四(1日)通过《香港人民自由和选择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

法案表示,美国行政部门应依据“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认定由于香港特殊情况,致使港人无法安全返回香港;抵达美国时曾具香港永久居留身分并为中国公民,且法案生效以来一段时间皆身处美国的人,将符合申请“临时保护身分”(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取得该身分的人将能合法留在美国,并取得工作许可。

法案将有助特定港人加速难民身分申请,包括曾因参与和平抗议被捕、起诉、拘留或判罪的港人。法案须再交由众议院、参议院全院通过,才能交予总统特朗普签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