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12逃犯要先走完内地司法流程

12名潜逃离港的港人早前非法入境内地被广东海警截获,涉嫌偷越国(边)境犯罪被刑事拘留,犯罪事实确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北航“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些港人被内地以偷越国(边)境罪拘捕,他们在香港也涉嫌其他罪行,要在内地走完司法流程,待判决执行完毕之后,再走香港司法程序。

有媒体报道指,负责开船的是在港被控串谋意图纵火、现年30岁的邓棨然。田飞龙表示,根据内地刑法,偷渡一般会判一年以下刑期,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田飞龙表示,至于开船人还要负什么罪名,会否判刑更重,尚无法判断。有内地律师引述公安指,12逃犯中唯一一名女性、33岁的乔映瑜可能被控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蛇头(刑期)可能会严重一些”。

田飞龙此前表示,取保候审是内地的刑事强制措施,跟香港批准保释的原则有分别,公安机关受理取保候审时有更多考虑,例如会否纵容犯罪、疑犯会否潜逃等。他认为12名港人本身在港被起诉,并涉及潜逃,估计12人获批取保候审可能不大。